2004年8月,国家发改委、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制定并发布《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》,并定于2005年3月1日正式实施,这标志着我国将实施能源效率标识制度。
2004年11月29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质检总局、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(第一批)》、《中国能源效率标识基本样式》、《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》和《家用电冰箱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》,要求自2005年3月1日起率先从冰箱、空调这两个产品开始实施能源效率标识制度。
2005年3月1日起,我国对家用电冰箱、房间空气调节器这两个产品率先实施能源效率标识制度。这是由于冰箱及空调这两种产品有能效标准且市场相对成熟,所以选择了它们作为实施能效标识制度的先锋。
通过不断的磨合,2007年之后,能效标识制度从覆盖范围、管理流程、推广手段、核验监督、国际合作等方面不断完善,从而飞速的推广开来。
2016年2月29日,发改委与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第35号令,重新修订了《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》,新办法自2016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。新《管理办法》补充了规范网络销售能效产品的相关内容,要求经销商在产品信息展示主页面醒目位置展示相应的能效标识,实现线上线下同一标准、统一要求,更好的保障消费者权益。同时增加了“能效信息码”,用户可以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即可查询产品备案信息,方便快捷。
